一、赛项名称 嵌入式技术应用开发 二、竞赛时间 3月 16 日报到,17 日比赛。 三、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高职电子信息类学生在模拟的真实情景环境下对嵌入式技术应用开发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强学生对嵌入式技术应用开发相关知识的理解、掌握和应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创新意识和职业素养;提高高职电子信息类专业在嵌入式技术应用开发方面的社会认可度;培养嵌入式技术相关行业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应用人才;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水平;增强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就业竞争力;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展示当前嵌入式技术领域的新技术;引导高职院校聚焦电子信息行业的发展趋势与技术应用方向;引领职业院校电子信息类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 同时,通过“嵌入式技术应用开发”赛项的举办,不仅提升了参赛学生的综合能力,展示出团队合作、实践技能和工程应用能力,而且还培养出一批会知识、懂技术、熟项目的嵌入式技术相关专业老师,使其成为高职院校嵌入式技术相关专业建设的骨干力量,从而提高高职院校相关专业的办学水平。 四、竞赛方式和内容 1. 竞赛方式 (1)本赛项采用团体赛方式,以院校为单位组队,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其中队长1名,共同完成任务书指定的工作任务。参赛选手须为同校在籍学生,性别和年级不限,年龄须不超过25岁,时间以比赛当年的5月1日为准。每支参赛队可配2名指导教师。每所院校不超过2支参赛队。 (2)赛场统一编制工位号,参赛队在指定时间到赛项指定地点接受检录并抽取竞赛工位号,将自带设备工具及竞赛平台带到竞赛工位,在工位上确认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或裁判申请处理,以后将不接受异常申请处理。 (3)任务比赛时为保证公平、公正,参赛队把编写的嵌入式程序和安卓应用程序安装在大赛规定的竞赛平台和移动终端上,进行两次赛道任务比赛,每次任务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出规定时间后完成的比赛任务不予承认),根据完成任务量和完成任务时间(从裁判发出的比赛开始命令后开始计算)确定成绩。 2. 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包括软硬件开发、赛道任务功能测试和技术文档等部分。要求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安全操作规范与制作工艺,焊接、组装、调试一套功能电路板;完成嵌入式应用程序的编写和测试,使之能够自动完成赛道任务;进行赛道任务的功能检测;总结提交技术文档。 比赛时长为7小时(含用餐和休息时间),第一阶段参赛队完成规定任务,选手根据任务情况自行分工;第二阶段为赛道任务比赛时间,参赛队有两次机会完成赛道任务测试,每次限时5分钟。 每队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竞赛内容: (一)产品装调与应用开发(4小时) 参赛选手在指定时间内阅读任务书,焊接、组装、调试一块功能电路板,并对电路板的排障区域进行故障检测、分析与排除。若焊接套件内元器件数量和型号与竞赛试题中提供的参数不符,应在开赛半小时之前提出申请,超过规定时间更换或补领按评分标准扣分,更换或补领同一型号器件不得超过焊接套件中标准用量。组装完成后的竞赛平台,能够用于完成赛道任务,从开赛一个半小时开始,允许参赛选手申请更换功能电路板或竞赛平台(限一次),同时参赛队按照分配时间顺序进入练习赛道,进行测试,每次时间为5分钟。 (二)赛道任务与功能验证(3小时) 赛道任务功能测试区根据参赛队数量设有多组比赛专用赛道地图,每组比赛专用赛道地图按照参赛队数量平均分配,选手进行两轮赛道任务测试,每次限时5分钟。 五、竞赛技术平台 (一)竞赛硬件平台 名称 | 型号 | 用途 | 备注 | 嵌入式智能车 | 参考国赛建议使用的RC- EC&ARM -III竞赛平台 | 平台通过无线网络与移动终端连接,完成指定竞赛任务。 | 选手自备 | 移动终端/平板 | Android4.0及以上 具备常用的传感器 | 运行参赛选手编写的安卓应用程序,完成与竞赛用车的无线通信及控制。比赛现场禁止使用带SIM卡功能的移动终端 | 选手自备 |
(二)竞赛软件平台 序号 | 推荐软件 | 介绍 | 1 | Windows 7 | 操作系统 | 2 | Microsoft Office | 文档编辑工具 | 3 | EclipseIDE、JDK、SDK等 | 安卓应用开发环境 | 4 | IAR、Keil | 单片机开发环境 | 5 | UartAssist | 串口调试助手 | 6 | NetAssist | 网络调试助手 |
(三)通用仪器设备要求说明 序号 | 仪器设备 | 规格说明 | 备注 | 1 | 万用表 | 3位半,多品牌适用 | 选手自备 | 2 | 示波器 | (频率范围:50M以上)多品牌适用 | 选手自备 | 3 | 恒温烙铁 | 多品牌适用 | 选手自备 | 4 | 热风焊台 | 多品牌适用 | 选手自备 | 5 | 直流稳压电源 | (1台/组:0~30V/0~3A,两路输出)多品牌适用 | 选手自备 | 6 | 常用工具箱(含工具) | 带漏电保护的国标电源插线板、含螺丝刀套件、防静电镊子、吸锡枪、放大镜、扁嘴钳、防静电刷子、芯片盒、酒精壶、助焊剂、刀片、飞线、导热硅胶、吸锡线等 | 选手自备 | 7 | 电脑主机 | 双核以上处理器,4G以上内存,300G以上硬盘,百兆网络接口,USB接口,WINXP/WIN7操作系统 | 选手自备 |
六、竞赛规则 1.比赛所需的嵌入式智能车平台、测控组件、系统软件及其他用于比赛的软硬件工具按照组委会要求由组委会准备或自备。参赛嵌入式智能车采取何种方式完成比赛任务可由参赛队自由发挥,比赛的胜利由参赛嵌入式智能车完成任务情况和完成速度决定。 2.参赛队在规定的时间到达赛场,超过规定时间十五分钟(15min),不能进入赛场。 3.参赛队在赛前10分钟进入比赛工位就坐,并领取比赛任务。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方可展开相关工作,比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擅自离开竞赛工位。 4.选手中途离场或未完成工作任务退出比赛,应在相关表格中填写离场原因和离场时间,裁判长同意签字和选手签写工位号确认后,方可离场。 5.比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该队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6.比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队要确认已成功提交比赛技术文档,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起签字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七、项目指标 (一)、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 比例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安全操作与组装调试工艺 | 30% | 操作规范 | 5 | 焊接、组装与调试工艺 | 15 | 功能排障 | 10 | 赛道任务与功能测试 | 70% | 任务结果展示 | 20 | 赛道任务的完成度、精度 | 50 | 扣分项 | 超过规定时间补领元器件(每个) | 1 | 更换竞赛平台(限1次) | 10 | 违纪扣分 | 视情节 | 总计 | 100% |
(二)、评分方法 1.竞赛评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 2.参赛队成绩由赛项裁判组统一评定。采用分步得分、错误不传递、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竞赛名次按照得分高低排序。 3.赛项总成绩满分100分,只对参赛队团体评分,不计个人成绩。 4.赛道任务与功能测试中,每支参赛队有两次机会,取两轮成绩中最高成绩为赛道任务最终成绩。 5.按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参赛队的名次。竞赛成绩相同,完成赛道任务所用时间少的名次在前;竞赛成绩和完成赛道任务用时相同,名次并列。 6.在竞赛时段,参赛选手有不服从裁判及监考、扰乱赛场秩序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参赛队评奖资格。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参赛队奖项评比资格。裁判宣布竞赛时间到,选手仍强行操作的,取消参赛队奖项评比资格。 (三)、奖项设定 按照“2018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的奖励办法设定奖项。 八、技术规范 (一)赛项涉及专业教学要求: 1.电路焊接、装配、调试应用能力 2.传感器技术应用能力 3.自动控制技术应用能力 4.嵌入式微处理器编程调试能力 5.无线通信与控制应用能力 6.Android应用开发能力 7.机器视觉与图像处理应用能力 (二)本赛项遵循以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电子元器件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26-01-33) 2.电子专用设备装调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21-04-01) 3.嵌入式系统设计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2-02-10-06) 4.电气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23-10-02) 5.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X2-02-13-06) 6.计算机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3-01-02-055) 7.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X6-26-01-42) 九、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裁判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裁判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裁委会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高职组赛事仲裁工作组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1.“2018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裁判委员会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申诉复议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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